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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從2004年5月10號以來一直在Amazon.com的內部博客上寫文章。在那段時間裡我無意中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寫作風格,而且我也逐漸意識到一些關於寫博客的問題。我覺得我應該把這些想法分享出來,並且希望它們能夠幫到你。
為什麼要寫博客?
這正是我一直在博客中強調的:你應該寫博客。
就算沒有人來讀你也應該寫。我越來越發現,對我來說寫博客是創新和明確思路的關鍵所在。當我在寫博客的時候,我就會擁有很多非常棒的想法和領悟。當你用心去解釋你的想法或者感受的時候,這反而會讓你對它們的理解更加透徹。
我在亞馬遜工作的時候發現人們說了很多有意義的東西,但是這些內容卻很少被記錄下來。如果你做了一個午餐介紹會,或者發了一個很有想法的Email給某些內部聯繫人列表,這的確會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這不絕對不會和你通過寫博客造成的影響相同。
我曾和許多討厭寫博客的人聊天。大家給出的理由不外乎相同的幾個:他們太忙了,或者他們害怕寫一些東西發佈到“永久公開記錄”當中,或者他們覺得根本就沒人會來看他們寫的東西,或者他們認為寫博客本身就是自戀。甚至有些人覺得根本就沒有什麼好寫的,或者自己根本就寫不好。
現在我在這裡告訴你們,以上的這些都不應該成為阻止你寫博客的理由。接下來我將會和大家討論上邊的每一個問題。
原因 #1 我很忙。
好吧,確實。我們都忙著去做那些我們不想去做的事情。無論如何,你在工作中早就做了大量的寫作任務。你會寫很多的Email,你有時候也得寫不少工作技術文檔等等——也許並不是經常寫,但假如你每年寫文檔一到兩次,你依然創造了一些能夠幫到別人的東西。另外你可能也會在自己解決了某些難題的時候做個記錄。
這裡我要說的重點是你可以通過博客來記錄工作。很多人明白維基網站(這裡並非指那個網站)的好處:比起一遍又一遍的解釋同樣的東西來說,你把你的解釋一次性放到維基上,下一次你就只需要讓別人去那裡閱讀就好了。
但是維基網站看起來並不是一個存放博客文章的好媒介。博客通常更隨意,更具有探索性,並且人們對自己的博客有著不同的期望。這並不是說維基不好——它的確不錯。所以就有一些人在這兩種上同時提交內容,因為博客和維基是(如今)主要的持續溝通機制,擁有最低衝突的優點。由此可見如今我們只有這兩種自主發布的模式可選擇,在人們試圖尋找如何讓它們運作的N種溝通方式時這兩種機制將得以延伸。但是對於你想要寫一些東西來講,博客才是你的舞台。
你寫的一些關於你日常工作的東西很有可能某些人覺得有意思,甚至是有用的。你所需要做的事情只不過是對於那些你(工作中)寫的可能值得發布的內容保持敏感。這樣的話那麼“我很忙”的理由就此消失不見了,因為寫博客不過是把你工作中的一些文檔或者吐槽的Email以及其他一些七七八八的玩意兒灌進你的博客罷了。
另外這些也可以是任何內容。我想人們能夠認得出這是一個日記型的博客,並且我們大多數時間都忙於做其他事情。別人也不會要求你寫的多麼多麼標準;他們也不會要求你每一篇文章都一定寫的有趣或者有用。沒人能夠要求你寫博客多規律——寫博客又不是每天拉屎撒尿,儘管確實我的一些文章和他們的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人們都是很寬容的,總的來說。
太忙並不是理由,至少對我來說。你不可能太忙以至於一年都不能發表一篇文章到你的博客,而且,就算如此,也比沒有要強得多。也從來沒有人規定說你一旦開始寫博客,就一定要堅持天天寫下去。
原因 #2 我害怕把我的真實想法發佈到網上
對,我也是。我的博客就是一個絕對的灌水版的博客。
我十分理解你的感受,儘管這麼做可能會讓我看起來就像一個業餘人士,我所做的就是喝一堆酒,破除我心中所有的壓抑,把我赤裸的靈魂釋放到這個世界當中。它也可能看起來十分專業。這都OK,這就是我所做的。
但是你不需要把你的觀點放到博客上。你完全可以小心的保持中立,橫跨客觀與曖昧之間平淡的圍欄,把自己定位為寬容且冷漠。你的博客可能完全糟糕透頂,但你得明白,這是你的博客。
如果你想要人們來閱讀它,那麼就做你自己。如果你把自己想像成在你所在的領域中的先進科技傳教士,那也歡迎你把你的稿子發佈到你的博客裡。要是你覺得自己是某個領域的專家,並且你想要在你的博客裡寫技術手冊,那不要介意,就寫吧。
不過我不覺得這是人們真的想要的。人們想要的是你想要的,真正的屬於你自己的聲音才是他們能夠聽得最清楚的。不是所有人都會喜歡你,但我想你保證總會有人恰好就喜歡你所做的事情,而且他們會對那些你講的自己受委屈的事情感興趣。
這是理解寫博客的重點:你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而且你也不會想要去取悅每一個人,所以要專注於讓你自己快樂。剩下的事情就讓它們自然而然的發生吧。有些人會來看你的博客,他們可能會討厭或者覺得你的博客很無聊然後再也不會來看。有些人可能不會贊同你,但一些奇特的魅力導致他們仍然關注著你的文章,就好像你是一個在抖動的繩索上行走的雜技演員。對於這些人來說,你就是一個耍蛇人,最終直到你從鋼索上掉下來。有一些人會簡單的喜歡你寫的東西,即使他們從來都沒有想過要這麼說。當他們真的告訴你了,你會很感動。就是這樣,除非有些人顯然都是一些追星族,我會稍後再談這個。
庫爾特·馮內古特JR,我一直以來最喜歡的作家之一,他說想要在寫作的方面成功,你需要挑出一個人並且就寫給這一個人。在那一刻忘記你的文章也會有其他人來閱讀,就感覺像是你只寫給他一個人。這對我來說似乎是個不錯的建議。
蒂芬·金 同樣有個很好的建議:誠實。他對誠實的定義很微妙,在某種意義上他用了他的整本書《On Writing》(《史蒂芬·金談寫作》或《寫作──我的作家生涯》)來定義它。這是一本有趣而且很用心的書,我推薦大家都讀一讀,就算你不是他的粉絲。他的“誠實”的意義很難用一兩句話來形容,也沒有近似的詞語來解釋。如果非要我解釋的話,那就是你必須忘記學校教你的那些關於寫作的東西,然後直接寫你內心的話語。
當然了,然後你還是需要返回去從頭開始編輯一下再發布它。你的內心可能偶爾會發出容易被合法控告的內容,而且你的內心並不是總有一個好的評判標准或者常識底線。你應該根據官方公司準則來寫博客。他們允許的範圍是最小的,你應該遵循。
但是好的判斷力會比那些準則更深。你必須和你的讀者產生共鳴。這很容易讓你忘記我們都是普通人,無論我們在工作中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人們都會感覺到內心的痛苦。這不是你需要去記住的什麼東西;而是需要你從根本的層次去理解。真正的換位思考能夠讓你做一個更好的經理,一個更好的團隊成員,甚至一個更好的人。
這同樣幫助你認識到,如果你不止在博客中吐槽的話,你的文章也會擁有更多的分量。這也是我需要學習的地方。
至於說關於博客的“永恆”,好吧,你總可以刪掉你的文章,或者把它們切換到“垃圾”狀態,如果你發布之後擔心它的話。尼瑪,如果你想的話,你甚至能刪除你整個博客。在很短的時間內,所有人都會把它忘記,幾乎就像是你從來都沒有寫過一樣。
最後,你的觀點才是你寫出來的文章中的出彩之處。人們會尊重你深思熟慮的觀點,就算他們不贊同你。
原因 #3 沒人會來讀我的博客
這一個是真的。荒謬的是,這正是博客如此有效的原因。
大概,哦,可能三年前,早在我們擁有內部博客之前,Jacob Gabrielson寫了並且傳播了一篇非常棒的文章叫做“Zero Config”。至少如今人們這麼叫它。實際的標題要更長一些,但是流行的標題總會更短一些,就像Dick Gabriel的的上升 更糟糕的是更好’ 變成了廣為人知的”更糟糕的是更好”的文章。
Jacob的文章明確的點出了我們都有所贊同的痛點,但是沒有人把它的狀態提升到一級痛點。就這樣,配置問題一直是個大麻煩,但這並沒有讓任何人意識到這是一個正式的問題,我們應該奉獻公司資源。
當然了,每一個人都曾抱怨和發牢騷,但我們對這裡的一切都抱怨和發牢騷,所以被噪音淹沒了的就不是個問題。
Jacob的文章在好幾個層面都很出色。他當時能區分出配置問題是一級麻煩,並且值得寫一篇文章——這在那時候亞馬遜幾乎沒有寫作和傳閱的先例。他用令人難忘且有趣的方式點出了他的觀點,用深思熟慮過的風格和相當智慧的力量寫成文章。並且他為了完成一個問題會寫長期版本的文章。他的目標不是去解決它,而是單純的增加對這個問題的關注度。這是一個小小的傑作。另外沒人讀它。
我讀過這個,儘管不是立即就讀的;根據我的回憶,它是在我去看的前幾天發表的,我當時非常激動,並且覺得大家都應該立即看看這個。我開始四處詢問,結果發現只有幾個人在傳播名單上讀過這篇文章,這讓我感到沮喪:公司錯過了一個重要的機會,一個能夠幫助我們快速發展,更穩定,更少痛苦的機會。我敢肯定Jacob把時間浪費在寫這篇文章上會感到很失望。
在那之後我並沒有更多的想法,雖然我之後內化了他的核心思想,這曾偶爾幫助我帶領我自己的團隊。大概是八個月之後,很多值得注意的事情發生了:突然所有的VP們都在討論“配置問題”(”配置問題”)他們引用了Jacob的文章,從那開始他們就討論了起來,這顯然考慮到了一個眾所周知的長期存在的問題:換句話說,8個月以來,它已經從相對未知走到了滲透進公司意識的地步。
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大概他發布文章的4個月後我開始在會議上聽到人們對那個文章的引用,並且頻率逐漸上升,直到配置問題終於出現在各種戰略規劃議程上這整個過程從Jacob發布關於這個問題的文章開始大概用了整整一年的時間。
當時我驚訝於這一切發生的時間如此之長,但現在我理解了。人們只會在恰好的時間去尋找他們需要的東西。但這個正確的時間並不是每個人都相同。
所有的事情都是一樣的,口碑決定了文章的選擇。只有少數人會第一時間讀到它:朋友,以及一些偶然間看到並且覺得它可能會有意思的人。如果文章並不足夠相關,那麼人們就會忘了它繼續生活。沒什麼大不了的。
但是如果你的文章和足夠多的人產生了共鳴,它最終將會達到一個臨界質量,並且你將會擁有改變整個組織的影響力。它可能不是一個巨大的改變,但是你想想:把一個想法分散給成成百上千的人,通過這種方法他們都會記得你的想法,或多或少的讚同你——這絕非易事。你不可能通過單單一封Email做到這樣,除非這真的是一件具有爭議的事情,然後你就會因此而臭名昭著。你也不能因為單單一場公開演講:只有在屋子裡的人可能會記住你的話。就連走廊的都不會。
Jacob的“Zero Config”文章就是一個很好的栗子,文章是改變人們想法的最佳途徑,可能也是唯一的途徑,即便是在當時,它往往花費幾個月的時間大規模的滲透進去。
所以你的恐懼是有道理的:幾乎沒有人會來看你的博客。除非它本身是極好的。即便是當時,也一樣有很長一段時間才會有不少人開始讀到它。不過別擔心。如果你上心去寫,認真去寫,人們最終還是會發現你的博客。
你甚至不需要廣告,自我推薦也沒什麼用。事實上,我讓你停止閱讀我的博客。這是直接命令。快停。對就是現在,趕緊走。別看了。你在這什麼也找不到的,現在趕緊走吧。
看到了嗎?這行不通。我從來沒有為我的博客做過廣告,直到今天我完全不知道有多少人看過我的博客,更不用說為什麼會看它。我也從來沒有做什麼取悅別人的事情。我的博客不是“關於”什麼,而且同時寫著幾個主題,我還沒有想要停滯在某個單獨的主題上。而且我可怕的文風,還有反复無常的更新頻率,以及寫作質量等等等等。我真的只是為了好玩才寫的,而且就算所有人都不再讀我的博客,我仍然自己寫的很開心。
所以不要在意人們讀不讀,你寫就行了!
(順便說一句,Jacob可能會把文章歸功於其他兩人對他的幫助。Mike Yegge的夢想和驅動他在內網發布文章,他激勵了Jacob為了發布而完成他的文章。還有Todd Stumpf,根據我的回憶,曾幫助檢查來著。Todd是一個喜歡站在聚光燈外的人,但他的技術影響力滲透了整個公司,那些和他共事過的人將會證明這一點。)
原因 #4 寫博客就是自戀
好吧,這絕對是一個很有效力的痛點,這個問題的確讓我痛苦了很久。我曾和Sunny G談過很長時間。就關於這個問題,在一次啤酒招聘之旅上。他是那個給我點出了“自戀”這個詞的人——那時候,我就知道我討厭整個這些博客觀念和寫博客的人,但是我又不能準確的說出為什麼。Sunny把我這些複雜的感受總結成了一個詞——他太精明了,如果你問我的話。
我不喜歡那些把自己放在中心的人,也不喜歡那些追星族。我知道大部分真正聰明的人其實是那些腳踏實地的人,而且他們不會沒有抱負或者偉大的夢想,就算他們在他們的工作領域變得出名。他們仍然認為自己是一個在痛苦的困難中掙扎奮鬥的普通人。
幾天前,我有幸參加了亞馬遜開發人員大會晚宴。它幫助我有了一個活動組織者作為我的辦公室鄰居。我們在“W”酒店的地球和海洋的包間裡——一個巨大的包間裡塞滿了偉大的頭腦。拉里·泰斯勒後來評論說好消息是當時並沒有一顆炸彈在包間裡爆炸,要不然可就慘了,不少IQ都塞在那裡呢。
晚餐之前大家都到處站著,在自己的小圈子裡聊天。在晚宴上那些傑出腦之間的交流就好像是利用重力創建小型的衛星系統,所以當時就有一圈人圍著 James Gosling,還有另外一個軌道圍著Joel Spolsky ,等等等等。我沒法去擠進人群來接近這些牛逼的人,所以我就去其他自由的小行星之間晃悠,然後碰巧就跟一個很聰明的,低調的傢伙聊了起來,他叫鄧肯。我們簡直是一見如故——我們都考慮著很多相同的問題,所以我倆開心的聊了起來。
晚宴的時候我坐在鄧肯和來自奧萊利的邦妮·希恩中間,我們正以其玩一個小遊戲,就是猜誰才是這個包間裡最聰明的人。實際上這本身也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故事;我們正討論的時候幾個人走了過來然後我們就問他們的意見,所有人都說是拉里·泰斯勒,好吧他大獲全勝。
總之,鄧肯跟我說了一個大會——一個秘密,會員制的事情,這些牛逼的大腦從世界各地跑過來討論“誰知道”。我並沒有得到更多的細節,而且我也不確定我是不是能這些他告訴我的東西,只是聽起來貌似很牛逼,而且幾個在亞馬遜的大神也是這裡的老會員。
鄧肯(他的全名是James Duncan Davidson)說在這個大會中,每一個人都十分的謙虛,有時還爭著淡化自己。有些比較出名的人會驚訝於他們是那件屋子裡最笨的人,有一些則會認真的說不,我才是這個房間裡最笨的人,真的,我才是那個最笨的。很快所有人都想要當那個最笨的,他們和互相競爭,用最具有說服力的理由來證明自己才是那個最笨的。這是一種自相矛盾的競爭,只有那些極客才會喜歡。
當時晚宴上有好多激烈的討論,所以我也沒聽出來究竟是誰最終正式贏得了這場“我才是最笨的”的比賽。我也不知道贏了的人是該高興還是流淚。我猜想估計人們會在這個競爭太難結束之前逐漸退出。
鄧肯的重點是最聰明的人通常不會認為自己很聰明,那些牛逼的人反而會自我約束。
如果你感覺和我一樣,寫博客要冒著看起來像是自戀狂的風險,著並不意味著你不應該寫博客!走你自己認為正確的路,不要自戀就好了,希望你不會變成自戀狂。
我自己的博客
事實證明我寫的遠比我發布的要多。
人們有時候會驚訝於我可以寫這麼多(“這麼多廢話”,我在他們的評論中看到的)。實際上我並沒有花多少時間來寫博客:一周也就三小時,可能就這麼多。我不能保證我協作的質量,但數量肯定是在那了。我把我思如泉湧的能力完全歸功於我當前對Emacs編輯器的熟練使用水平上。
這些東西你需要好好的審視自己來理解,Emacs比起Eclipse來說就像是光劍比起衝擊波——但是衝擊波對於別人來說可能更簡單易學。我希望在將來的博客中能夠有機會來詳細的講講這個。
由於各種原因,我並不是每一篇文章都會發表出來,這裡我也想和你們分享一下這些原因,因為一旦你認真的開始寫博客,我保證你肯定會遇到跟我一樣的問題。
首先,寫博客的怪異之處在於你可能寫給了各種各樣的讀者。這很有可能把你束縛起來。曾今有HR部門以及其他非技術部門的人跑過來告訴我他們看了我的博客,我真心告訴你我但願他們沒看過。越多的人告訴你他們看了你的博客,你就越會試著去讓他們喜歡,如果你過分的強求自己你肯定會瘋掉的,因為這根本不可能。
你要寫的最好的事情你已經知道,或者你自己已經解決了。你會驚訝於太多看起來就像是“常識”的東西實際上對很多同樣聰明的人來說都是全新的東西。這看起來同樣很詭異。其實只不過是這個世界上有太多東西需要我們去了解,我們都在不斷的學習罷了。(希望如此)。
有時候我也會被潑冷水,因為看起來好像我討論的東西早就已經有人和大家討論過了。我需要記住的是總有一個“恰好的時間”去學習某些恰好的東西,這個“恰好的時間”對每一個人都是不同的。舉個栗子,很多大學都教學生Scheme編程語言,他們希望學生們能夠理解為什麼要學習這個。很多學生並不能理解,我當時也是。有些人花了幾年的時間弄明白了,而有些人則究其一生也不能明白。我花了差不多二十年,用二十歲的編程語言寫了差不多上百萬行代碼才終於弄明白。只不過那還不是我的“恰好”的時間罷了。現在了解Scheme已經是我自己的個人追求,但我並不認為每一個人都應該這麼做。
但這並不代表他們不喜歡聽這個。無論你在你教育生涯的哪個階段,有些人會喜歡了解你的奮鬥過程。當你在寫博客的時候,你應該把這句話放在心裡。你的讀者當中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屬於他們自己的不同的時鐘,他們都是在某方面比你強,但又在某方面比你弱。寫博客的意義在於我們都樂意去分享自己所在的位置,並且不會去嘲笑那些看起來在我們後面的人,因為很有可能他們早就已經了解其他我們不知道的事情好多年,甚至我們永遠不會了解的東西。
我糾結的最後一個問題是我在一篇文章中想寫太多東西。我發現如果我一次坐下來寫一篇文章,那這篇文章看起來就很值的發佈出去,至少當時是這樣。也許這就是我在寫作生涯上當時的水平。如果我不能一次寫完,感覺就好像我已經沒有什麼具體的事情來講。我倒是希望我能成長並且超過這一水平。自從開始寫書(或者任何真正永恆的東西)就要求你需要保持注意力的跨越年月日的能力。我只能在寫代碼的時候有這樣的感覺,寫作就不行。也許將來總有一天我能做到。
總之,我接下來的幾篇文章將會嘗試重新去填那些沒有完成的老坑,看看能不能行。我覺得我只要把自己的標準稍微放低一點,然後丟掉那些自以為是的東西。畢竟這不是計算機協會之間的交流,是吧。
我很樂意去讀你的博客
總的來說,我讓你去寫博客因為我知道你的確能講出很多有意思的東西,就算你自己覺得那些並不有趣。你的一生都是有意義的,你對於科技的看法,亞馬遜,以及對於生活的看法都對我很有幫助,對別人也是如此。我敢打賭你有很多我不會的東西,可能就連你自己都不知道。尼瑪,我在二十幾歲的時候才發現我對於冬天冷夏天熱的總概念還有誤解。我以為我知道的東西對比起大家都如今都了解的東西的超集來說就是個不可見的小點。幫我個忙,讓我在芸芸眾生當中找到你,然後為我啟蒙。
另外,我還沒準備好去看你的文章呢,等我準備好了,我就會在你的博客中出現。
(發佈於2005年1月23日)
本文由 落格博客 原創撰寫:落格博客 » 你應該寫博客 —— Steve Yeg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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